摘要:天津市规定新建小区配套标准,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停车的规定:小区必须配备地下车库或立体车库,增大绿化面积。
“公建配套不与住宅建设同步,用地被挪作他用,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多不便,配置标准的出台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公众的切身利益。”9月1日,《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炉,主要起草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姜玉芝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菜市场与住宅分开设置
菜市场是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管理不到位,会给社区带来破坏卫生、阻碍交通等麻烦。标准中明确规定,对居住有干扰的餐饮业、娱乐业和菜市场等应与住宅建筑分开设置,菜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进出的地块,并且有一定的装卸场地。每2.5万人应设置一处菜市场,建筑面积为1000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400至500米。每5000人建一处早点铺。
停车提倡地下车库和立体停车方式
“根据天津市小汽车和自行车发展趋势,规定在居住区规划中,居民停车应该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提倡采用地下和立体停车方式,解决社区内的人车矛盾。”姜玉芝说,小汽车每个停车位面积30-35㎡(地上30㎡,地下或停车楼35㎡)。新建小区地面停车率原则上应不超过住宅总户数的15%。自行车地面停车率原则上不超过住宅总户数的50%。其余车辆全部转入地下停车场,或采用立体停车模式。在小区内部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供外来人员临时使用,原则上应设置不低于应配机动车停车位总规模的2%(含在配建总规模内)。
新建小区增加养老设施
“根据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标准规定9月1日后,新建小区应增加养老设施,重点增加的是建筑面积,而用地面积增加的不多。”姜玉芝说,每个新建居住区应设置一处社区养老院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其中社区养老院为全托护理型,包括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活动、医疗保健等,老年人活动中心应设置大于或等于3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此外,每个社区还应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老人服务中心),包括老人服务、家政服务、就业指导、教育培训等。
每两万人拥有一处公园
标准规定,新建居住区应设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体育运动场、室内综合健身馆、居住区公园等,其中居住区公园每2万至2.5万人设置一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低于70%。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包括多功能厅、图书馆等;社区体育运动场可结合居住区级中心公园配置,应包括健身跑道、篮球、门球、网球等运动设施;室内综合健身馆应包含游泳馆、乒乓球、跳操、健身房等。
卫生服务站小病不出门
据介绍,新建小区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为1-1.5万人,应建有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健康档案,实行责任医生制度,定期为居民体检,确保居民小病不出社区,无重大传染疾病发生。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配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