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广州市政府《关于鼓励停车场建设的若干意见》表示,鼓励利用闲置地块建停车场,行政企事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并鼓励在中心城区优先选用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利用有效资源设立停车场,合理稳定价格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在适合画线的道路两侧或空地设立临时停车位,有条件的公共绿地可以配建加建地下停车场,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鼓励对外开放……记者昨天获悉,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停车难问题,市政府上个月专门出台红头文件,鼓励9类地区兴建停车场,并要求物价部门制订方案,合理调整停车保管服务费标准和结构,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
停车保管费或将调整
市政府《关于鼓励停车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为进一步加快停车场建设,尽快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鼓励包括有条件的住宅社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地铁、公共绿地、酒家商场等经营性单位,兴建、配建或加建临时停车场,鼓励利用闲置地、烂尾地以及“退二进三”企业地块建设停车场,支持公共配套停车场建设,并鼓励在城市中心区停车场建设中优先选用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与此同时,这份红头文件还鼓励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有内部停车场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可以按停车场经营条件,到所在区交通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经营手续,对社会车辆开放,并按相关收费政策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他们也可以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用户签订停车协议,满足相互间的错时停车需求,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文件还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政策,合理调整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标准和结构,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办法,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具体政策将由市物价部门负责制订并适时报市政府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