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昌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停车场(立体车库),凡新建停车场可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各项措施。
新建公共停车场(库)将可获一次性补助。记者18日获悉,鉴于南昌市的停车现状,为有效缓解和逐步解决停车供需矛盾,该市出台了《新建公共停车场若干优惠政策》。凡在南昌城区范围内,投资新建对外经营50个以上泊位的平面式或30个以上泊位的立体式公共停车场(库),均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新建楼盘及建设项目属于配建停车场的除外。
据了解,南昌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停车场。凡新建停车场,所用土地将由政府统一规划,采用BOT形式运作10年以上或由市国土局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并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2010~2013年期间,在南昌城区范围内通过BOT形式或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含租赁方式)新建公共停车场的,在竣工验收后,提供一次性补助政策: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9000元;立体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7000元;平面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