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投资[2010]10号、穗计社[2004]112号批准,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新图书馆项目双层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现将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广州新图书馆项目双层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 招标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20-38283820-8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6、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中心东部J2-6地块
四、 项目概况:广州新图书馆项目是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广州市又一标志性建筑。项目规划占地2.1万平方米,为地下2层、地上10层的公共建筑,建筑总高度约50米,基坑深度14米,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9.24亿元。本项目投资约630万元。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一)标段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室内双层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复式车位数263个, 按招标人提供的车位布置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必须保证设计合理、使用方便,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服务;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批、报验、备案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及双层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后两年的免费维修保养工作、定员蹲点及提供竣工验收后两年免费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2、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工作
(1)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中:服从广州新图书馆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服从机电安装总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2)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电气、给排水、装修、智能化、消防等)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协调管理下,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机电安装总承包单位做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预计发包价:约为人民币630万元。
六、 交货期要求:2010年9月20日前设备抵达现场,2011 年 1 月30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七、 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年7月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年7月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必须是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升降横移类型双层(或以上)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 投标人自2007年5月1日至今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200万元或以上的升降横移类型双层(或以上)机械停车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供货业绩的合同,如合同资料不能清晰证明上述业绩的,还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如技术需求书、设计图纸、合同供货清单等),同时提交供货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十点全部条件,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十一、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正式投标人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和择优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 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四)进行。
十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叁 份,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