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时尚旺角项目(住宅二层升降式机械停车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2015001
津建交开发设备[2012]0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时尚旺角项目(住宅二层升降式机械停车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受 天津滨海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无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北海路以东、第五大街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地下室C-0轴至C-14轴之间区域平面布置机械停车车位,总车位数达到234个。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4 计划交货期:2012年10月20日 至 2012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以南,北海路以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本招标只允许单一企业法人作为投标报名人,谢绝两个及其以上企业法人联合投标;本次招标只允许一个投标报名人的一个授权人代表前来报名参加投标;如出现一个投标报名人的两个授权人来参加本次投标,则该投标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因投标报名人的报名资格被当场取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报名人自负。2、投标报名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相当于)及其以上,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投标报名人必须具有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且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并且各种证书必须证企一致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国家起重运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且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ISO质量体系等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公馆1号楼2层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或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监管中心窗口(电话:25202213/25202214)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1 月11 日 至2012 年1 月1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2月06日至2012年02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公馆1号楼2层 天津开发区建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海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与北海路交口(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9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强一香电话:022-66285629
传 真:022-6622065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同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公馆1号楼2 层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晓旭电话:022-25293969
传 真:25326767
日期:2012 年1 月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鹏
电话:25326698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